关于规范采购发票开具和送达的通知
致各供应商:
在往来对账过程中发现较多差异为发票入账差异导致的,现再次对发票开具和送达流程予以告知说明。请务必遵循!
一、时间节点:每月16号为账单日,账单期间为上月16号至本月15号,17号后供应商系统可以查询下载账单,当月发票送达截止28号。如遇农历春节需要临时调整账期的,会有临时调整通告,请以通告内容为准。
二、发票开具:查询的数据为明细,请仔细核对;下载的数据为合并数据,系统会根据供应商设定的国税系统单张发票金额上限自动拆分,每一张发票的内容和金额都需要和账单一致,单张发票合计金额允许一分钱尾差。若系统有账单可开票,但供应商因故未开票或未送达时,本期账单自动作废并滚入下期,不能在期后开具多个期间的账单发票!
根据监管要求,盖章确认的开票通知单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必备证据,所以必须打印盖章。如有采购退料单,也需要一并打印盖章。电子发票规则和纸质发票一致,发票和开票依据在一起时方可入账!
三、发票送达:只接受以下两种方式的发票送达:①快递寄送:收件人:邬会计;手机:18868628526;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1号楼4楼财务部。②现场送达至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1号楼4楼财务部。现场送达也需要使用快递封皮密封后方可交票,未密封的发票会被拒收!
不符合上述两种方式的发票均视为未送达,因此造成的账务差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!
四、入账查询:开具的发票是否入账有以下两种查询方式:①在账单查询页面,点击我的发票,在我的发票页面,上方为单张发票金额设置,下方可以录入发票号码后查询该发票是否入账。此方法月末即可查询本月发票是否入账。②在财务对账页面,查询明细账,会显示应付账款科目明细账。此方法只可以查询上个月之前的发票数据。
顺祝商祺!
2026/3/7